我要加盟
门户首页>>
 
|
|
|
|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债务专题 > 个人债务 > 详细信息
婚姻关系中的个人债务规定
  • 发布人:jdlilan
  • 所属: 普洱百姓网
  • 2012/6/1 15:18: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所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